水利部门、住建部门等涉及景区管理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督促本行业领域范围内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游乐场所设施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游乐场所主管部门落实游乐设施项目运营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负责游乐场所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的审批工作。
商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县(市、区)政府商务部门依职责做好商场、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按有关规定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对游乐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其他游乐场所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县(市、区)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需求,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气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雷电易发区内高风险游乐场所的防雷安全工作,督促县(市、区)气象部门履行雷电易发区内游乐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县(市、区)公安机关督促公安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内的游乐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做好监管范围内游乐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本行业、本领域游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教育、交通、文旅、农业农村、水利、体育等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的场所谁负责”要求,指导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督促本行业领域范围内游乐场所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游乐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向属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医养结合机构
卫健部门牵头负责对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负责做好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安全监管。
民政部门负责医养结合机构中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安全监管。
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做好监管范围内医养结合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