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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市安委发〔2024〕23 号
来源: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4-12-30 | 225 次浏览 | 分享到: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市安委发〔2024〕23 号

文旅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演出活动安全管理,指导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以及旅游景区做好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卫健部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指导,负责直属医疗机构安全监管。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在属地政府领导下,按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员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指导受有关单位委托的相关机构开展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

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要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依法对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技术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

九、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

文旅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督促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大对游客的安全宣传力度,提醒游客参与高风险旅游活动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参与各类项目,防范安全事故。依法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景区主管部门落实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运营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负责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指导县(市、区)林业部门做好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占用林草地的审批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按有关规定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对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其他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相关市场经营行为的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对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设施实施监督检查。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核、编号和发布工作。

气象部门负责指导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运营单位开展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接收各级气象台站按职能制作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和监督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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