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行业领域中,涉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三管三必须”工作原则,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8号
2025-05-20
[交通运输]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2号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第3号
[交通运输]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17号令)2023年修正
[交通运输]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3〕4号
[交通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版
[文件公开]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市安委发〔2
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