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及专家组的通知
来源: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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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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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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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市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我局面向社会征集了环境应急专家,经过条件筛选最终60名专家入选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我局根据擅长方向和相关环境应急工作经验遴选出40名专家,经局党组研究,由40名专家和特聘的10名省级环境应急专家组成环境应急专家组,承担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的技术支持。为保障环境应急专家顺利开展工作,研究制定了《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将不定期对专家组的日常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的人员,将对其进行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取消应急专家资格。
2022年4月1日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成立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及专家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提高我市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我局面向社会征集了环境应急专家,经过条件筛选最终60名专家入选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我局根据擅长方向和相关环境应急工作经验遴选出40名专家,经局党组研究,由40名专家和特聘的10名省级环境应急专家组成环境应急专家组,承担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的技术支持。
为保障环境应急专家顺利开展工作,研究制定了《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将不定期对专家组的日常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的人员,将对其进行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取消应急专家资格。
附件1:《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60名)
附件3:环境应急专家组专家详表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日
附件1
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保障环境应急专家有序开展工作,规范环境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应急专家是指入选晋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