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社会资源紧急征用补偿、民兵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等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体系,推进完善农业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等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
5.强化多措并举,健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编制实施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培训计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继续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教育普及力度。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走深走实。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形成稳定常态化机制。
6.服务外交大局,健全国际减灾交流合作机制。
推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务实履行防灾减灾救灾双边、多边合作协议。广泛宣传我国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和成就,深度参与制定全球和区域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相关文件和国际规则。打造国际综合减灾交流合作平台,完善“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深化与周边国家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防灾减灾救灾高端装备和产品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行动。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1.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工程设防能力。
推进大江大河大湖堤防达标建设,加快防洪控制性水库和蓄滞洪区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推进重大水源和引调水骨干工程建设,加快中小型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抗旱供水水源保障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加强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排涝通道和雨水源头减排工程、防洪提升工程等建设。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继续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进一步改善。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抗旱排涝能力。实施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改造、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程。建设完善重点林区防火应急道路、林火阻隔网络,加强林草生物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2.聚焦多灾种和灾害链,强化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加强灾害监测空间技术应用,加快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加速灾害地面监测站组网,广泛开展基层风险隐患信息报送,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