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安环健
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合作,组织开展区域防灾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
目前,我国自然灾害保险在灾害风险评估和灾害防治中作用发挥有限,亟需开展系统的服务能力建设和引导,促进全社会不断提高灾害风险管理水平。
利用保险行业资源优势,依托保险机构、保险研究机构、行业社会组织等,挂牌建立防灾减灾保险研究基地和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搭建多方参与的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平台,开发适用于应对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保险产品。依托应急管理部门的灾害风险数据和保险业承灾体信息,建立完善国家灾害风险数据库,组织研发灾害风险评估模型与仿真模拟,定期发布国家自然灾害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引导防灾减灾领域保险业加快发展。坚持市场化原则,探索融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员与保险从业人员、基层防灾减灾网络与保险机构服务网点,推动保险服务触点向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信息传递、宣传教育培训等领域延伸,发挥保险资源的灾害风险管理服务作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本规划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防灾减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要优化整合资源,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统筹规划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要加强规划实施的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完善政府投入、分级分类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和应急征用补偿机制。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资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完善财政、金融等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切实推动规划相关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落地。
建立规划实施的管理、监测和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和部门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
[交通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第12号修订
2025-05-25
[交通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第13号
2025-05-25
[交通运输]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24〕7号
2025-05-25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运输]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22年第32号
2025-05-25
[交通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8号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