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清单,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推动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建设一批科教结合的自然灾害观测站网、野外科学观测站、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统筹建设自然灾害防治领军人才队伍,组建自然灾害防治高端智库,发挥决策咨询作用。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范、应急管理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防灾减灾相关专业,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地震风险普查及防控,强化活动断层探测和城市活动断层强震危险性评估,开展城市地震灾害情景构建。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增雨(雪)、农业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6.发挥人民防线作用,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实施,完善城乡灾害综合风险防范体系和应对协调机制。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健全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组织体系,实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基本的装备和物资配备。深入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大力推广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推进基层社区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实现每个社区“六个一”目标,即一个预案、一支队伍、一张风险隐患图、一张紧急疏散路线图、一个储备点、每年至少一次演练,不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四、重点工程
(一)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1.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我国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多灾种集聚和灾害链特征日益凸显,亟需强化卫星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融合创新应用,加强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预报预警时效性准确性。
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建设分类型、分区域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绘制全国1:100万、省级1:25万和市县级1:5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规范基础数据库、评估与区划图的动态更新和共享应用。
风险监测系统建设。依托气象、水利、电力、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行业和领域灾害监测感知信息资源,发挥“人防+技防”作用,集成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草原火灾6大灾害监测模块,建立多源感知手段融合的全灾种、全要素、全链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流域、黄河流域、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先行开展试点建设。
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实施成果基础上,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集成建设灾害风险快速研判、智能分析、科学评估等分析模型,建设重大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系统,提升长中短临灾害风险预报预警的效率和精度,对接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多手段、多渠道、多受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