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清单指引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贯彻执行并督促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内容;
(二)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监督本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情况;
(三)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领导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向本单位分支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派驻安全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审查并监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等;
(六)按照权限制止或撤销本单位下达的影响安全生产、可能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决定或作业指令,制止和纠正任何违章指挥、违规生产、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等行为,下达立即停止作业(施工、使用)及撤离现场等临时处理措施指令;
(七)负责督促或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指令和要求,按照规定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九)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牵头组织调查本单位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一)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规定的,以及主要负责人委托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履行“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