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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指导清单》宁安办〔2023〕45号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4-01-14 | 336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了指导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依据《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指导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并认真抓好责任落实。《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宁安办〔2017〕163号)同时废止。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七、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车间(区队、工段)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车间区队、工段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单位的规程、制度在本车间区队、工段的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组织拟定本车间区队、工段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度计划拟定本车间区队、工段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五)严格执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车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定期组织车间(区队、工段)人员开展安全检查、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直至销号;

(七)加强设备、设施和装置的检修维护,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安全制度,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

(八)执行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派员现场监督,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九)车间(区队、工段)承担的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按职责权限下达作业指令或按程序报批,并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十)对车间(区队、工段)具有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工艺、重要设备设施逐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十一)加强班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

(十二)接到事故报告后,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同时立即上报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八、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一)组织召开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区域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术交底;

(二)加强班组安全培训,督促班组人员熟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或交接班检查,对班组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新进员工、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班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

(六)对作业中发生的险情、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组织做好初期应急处置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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