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加强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基础。当前,一些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较高、隐患较多、事故易发多发,必须加强系统化治理,加快基础工程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对此,《意见》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程作出部署安排。同时针对装备落后、技术标准低的问题,《意见》提出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提高安全性能,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六是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目前,一些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呈高发多发态势,加之潜伏期较长,严重威胁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同时,要求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针对职业病患者保障待遇落实不到位,救助水平低的问题,《意见》提出,健全完善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和生活救助措施。
(五)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针对安全保障能力的主要因素是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低,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应用滞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相关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意见》从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等5个方面,夯实安全基础,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意见》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提出要求,切实做到“投入增、优惠实、监管严、引导好”。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针对一些企业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或挪作他用,影响正常的安全生产投入问题,《意见》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要求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产业。
二是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意见》从科技强安的战略高度,提出统筹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推动研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针对高危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意见》提出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应用,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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