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努力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解读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实施。《意见》全文共6部分、30条,从总体要求、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重要的是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空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7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1次中央政治局专题学习会,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先后3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党的历次重要会议、全国两会、国务院常务会都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6〕32号文件正式印发,并于12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布。
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大重视,也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为指导,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形势,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创新成果,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科学谋划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蓝图。《意见》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既指明战略方向,部署了“过河”的任务,又明确战术要求,指导如何解决“桥或船”的问题。《意见》围绕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发展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对于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战线的一件大事。这既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进步的难得机遇和强大动力。《意见》的全部内容最终要变成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成果,所提出的体制机制法治等方面的改革完善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落到实处,使其具体化。因此,贯彻落实的任务是大量的、繁重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掀起学习《意见》精神的热潮,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尽快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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