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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1号)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3-01-26 | 5759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政府“一号文件”连续十五年聚焦安全生产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晋政发〔202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严格责任、严格措施、严格监管,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更大担当,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政治引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严格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县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明确并落实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

  (四)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五)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二、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六)加强源头管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联合审查,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管控。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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