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生态环境厅:
现将《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2月30日
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
建制镇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取得积极成效,处理能力快速增长,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和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主要针对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县域统筹、系统治理、绿色低碳、稳定运行”的思路,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优布局、补短板、提品质、保运维,健全收集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持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有序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谋划设施布局、建设和运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避免过度超前。做好建成区与农村地区的统筹衔接,避免重复投入和建设。
分类施策,系统治理。综合考虑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生态环境治理需求等,科学确定排放标准,合理选择处理模式、工艺路线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推进厂网并举、泥水同治,推广设施一体化建设运营和共建共享。
减污降碳,绿色循环。充分利用自然空间,发挥自然修复作用,统筹推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资源节约,推动就近就地循环回用,实现“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全周期的减污降碳节约协同增效。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支持,完善价费机制,做好要素保障,加强监督指导。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新管理模式,推广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理。
(三)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