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管理部牵头规划,在重点行业领域依托国有企业和有关单位建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国家常备应急骨干力量,是矿山、隧道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开采和管道输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灾害救援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为适应新时代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更好地发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国家应急救援队伍的总要求,着力抓好政治建队、改革建队、科技建队、人才建队和依规建队,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整体救援能力水平,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正确发展方向。
坚持“两个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围绕快救人、多救人、减少财产损失的目标要求,大力提升队伍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
实行共建共管。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负责,明确国家、地方、企业各方责任和义务,协同推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队伍建设。
发挥专业优势。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专业救援能力建设,打造适应国家应急救援能力现代化需要的专业救援尖刀和拳头力量,在立足本职的基础上适度拓展应急救援服务领域。
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优化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布局,着力提升队伍战斗力,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实战化训练演练,依靠科技装备提高应急救援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三)目标任务。
到2026年,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现有队伍规模基础上适度新建一批队伍,队伍总数达到130支左右、人数2.8万人左右,队伍结构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反应更加灵敏、行动更加快捷,跨区域救援实现8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先进适用装备的应用水平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先进救援技战术水平、规范化管理水平、信息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