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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布一批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一)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2-12-28 | 287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15条”“省65条”“市75条”安全生产硬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近日,汕尾市安委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公布了一批执法典型案例,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执法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汕尾市公安局对李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违法载客;超员驾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

  2021年10 月5 日上午12 时许,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东涌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内进行巡逻防控,巡逻至汕遮公路东涌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豫N58***的轻型普通货车上人满为患,栏板上坐满了务工人员,存在货车非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巡逻民警当即截停该车辆进行检查,经查,该轻型普通货车车辆核载5 人,实载23 人(含驾驶员),违法超载18 人,驾驶员李某对自己违法载人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处理结果

  上述超载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0条第1款和第9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2项、《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3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员李某实施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李某驾驶的货车违反规定载客超员的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载人易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增大侧滑、翻车风险,超员车辆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极易产生群死群伤后果。现如今部分驾驶员和乘客为了贪图便利,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超员”上路,也存在安全意识淡薄问题。汕尾公安将持续对包括“超员”在内各类严重违法交通行为进行严查严管、积极宣传教育引导,最大限度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汕尾市公安局对海丰县某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安全事故隐患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25日,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对海丰县某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仓库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无悬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及时将情况通报属地公安机关,由海丰县公安局对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进行查处。经查,该公司于2022 年3 月22 日通过雇请四辆无相关运输烟花爆竹资质车辆进入到烟花爆竹仓库运输烟花爆竹,涉嫌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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