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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2-08-17 | 31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煤矿安全整治。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强力推动以基层责任落实、基础工作保障、基本素质提升为核心的煤矿安全“三基”工作,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通过三年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非煤矿山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运行,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六)消防安全整治。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
  (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绝重特大运输航空责任事故,杜绝劫机、炸机等机上恐怖事件,机场净空环境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防控治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货船、渡船、挖沙船等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理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保持渔船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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