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遵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通知》(安委〔2020〕3号)要求,制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体框架
《三年行动计划》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三年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明确了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和2个专题、11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进度安排。三年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2020年5月底前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起草制定并按程序报批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启动三年行动工作。2020年6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重点是组织开展全方位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三年行动制度措施、问题隐患、挂牌督办和追责问责清单,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重点是集中整治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重点是总结推广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一批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体系、机制和制度。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二、重点事项
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分2个专题、11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理能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通过实施三年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四)煤矿安全整治。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强力推动以基层责任落实、基础工作保障、基本素质提升为核心的煤矿安全“三基”工作,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通过三年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非煤矿山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运行,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六)消防安全整治。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
(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绝重特大运输航空责任事故,杜绝劫机、炸机等机上恐怖事件,机场净空环境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防控治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货船、渡船、挖沙船等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理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保持渔船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通过三年行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理顺、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园区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晰、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做好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通过三年专项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全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通过三年行动,健全符合山西实际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多元共治的分级分区分类特种设备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广泛应用,全面压实安全责任链条,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体系,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十三)冶金制造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施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冶金制造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冶金制造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冶金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