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厂内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厂内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安环科负责特种设备的送检工作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工作。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日常安全与节能管理。
四、内容
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生产科审核并逐级报厂内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必须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向安环科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安环科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报废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安环科负责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2)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特种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移装后,厂内应当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4)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安环科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档案应齐全,保管应良好。
4、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