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动土作业引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及相关方的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三、职责
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动土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动土作业。
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动土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作业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5、安环科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动土作业票。
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四、内容
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面造成塌方。
4、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件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5、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6、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m之处,高度不应超过1.5m,挖出的泥土不得堵塞邻近的下水道和窨井。
7、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8、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9、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10、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11、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12、作业人员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3、二人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m以上,防止因工具挥动造成互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