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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城市金属冶炼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工作指南》的通知-晋市应急工贸发〔2025〕152号
来源: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5-12-25 | 19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企业异常工况识别、研判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因异常工况处置不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市局组织编制了《晋城市金属冶炼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和本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设施、风险特点等具体情况,认真参照执行。

气渗入地沟。

2.泄漏量较大,可使用雾状水(严禁直射泄漏点)对煤气进行稀释,降低空气中煤气浓度,但需注意避免水流进入电气设备或煤气管道保温层。

四、人员防护与救援

1.进入核心警戒区的人员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压力≥25MPa),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防化靴、防护手套,携带便携式煤气检测仪和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使用防爆、安全低电压照明设备)。

2.每次进入警戒区作业时间不超过30 分钟,需2 人一组结伴行动,1人作业、1人监护,监护人员需位于上风向,保持与作业人员的实时通讯。

五、设备检修与恢复

1.煤气泄漏得到控制后,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恢复生产,避免二次泄漏。

2.检修前需对煤气管道、阀门进行氮气置换,置换后管道内煤气浓度需≤5ppm(一氧化碳)、可燃气体浓度爆炸下限的5%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

3.检修作业需使用防爆工具(如铜制扳手、防爆电钻),严禁在管道内有压力的情况下进行焊接、切割作业。

4.管道、阀门损坏严重,需更换新设备,更换后需进行气密性试验(压力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 倍,保压 30 分钟无压降为合格)。

六、系统恢复投用

1.检修完成后,需打开煤气管道末端放散阀,在逐步打开上有阀门,连接氮气管道,向管道内部充入氮气对煤气管道中的空气进行置换,检测煤气管道末端放散阀取样口出氧含量≤1%是为置换合格,关闭氮气阀门后项管道内充入煤气。

2. 当管道内煤气压力达到正常工作压力后,关闭放散阀,经过连续三次防爆试验合格后才可以点火,开启煤气用户端阀门,恢复正常供气。

3.恢复供气后 24 小时内,需加强对泄漏点及周边设备的巡检,每2小时检测一次煤气浓度,确保无二次泄漏。

 

 

附件 3

熔融金属运输异常工况处置要点(范本)

 

 

一、罐体泄漏(漏包)应对措施

1.泄漏量小(如滴状泄漏):立即将罐体移至专用应急处置区(预设的事故罐、事故坑(槽)或空旷、无易燃物区域,地面铺耐火材料),停止运输;用干燥的耐火泥、专用堵漏塞(耐高温材质)封堵泄漏点,封堵时人员需站在泄漏点侧面,避免喷溅烫伤。

2.泄漏量大(如流状泄漏):严禁移动罐体,立即用应急砂、蛭石覆盖泄漏流,直至熔融金属冷却凝固。

3.泄漏点在罐底,用起重机缓慢抬起罐体一侧(抬升高度不超过 10cm),在罐底垫干燥耐火砖,减少泄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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