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健
   
名称描述内容
联系电话:0356-8980908
首页
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
来源:贵州省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4-01-14 | 4200 次浏览 | 分享到:
贵州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求各级部门要依法履行“三管三必须”职责,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参照《责任清单》,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作责任卡配发每名从业人员,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做到车间(区队)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2.严格按车间(区队)级别管理要求,全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针对性实施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严格执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车间(区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组织整改落实,直至消除。

3.组织拟定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班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

4.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5.加强设备装置的检修维护,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安全制 度,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6.严格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派员现场监督,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7.对车间(区队)下矿、下井、放炮、动火、临时用电用水用气、受限空间(有限空间)、高空、吊装等特殊作业,按职责权限下达作业指令,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8.属于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运输、冶金、有色、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对车间(区队)具有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工艺、重要设备设施逐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9.本车间(区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10.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七、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 条)

    生产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负责新职工“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3.每天召开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区域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术交底。

4.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根据生产任务,作业环境、人员精神、思想状况等特点,布置生产任务(工作),做好岗前安全交底,做好入岗人员的安全确认工作及作业过程安全行为规范监督考核管理工作,对班组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不蛮干。

5.严格按班组级别管理要求,全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针对性实施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组织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或交接班检查,对班组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6.负责本班防护用品(器具),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制止“三违”行为。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