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参与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针对性实施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0.负责本单位计划的大、中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审查、监管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1.对本单位下矿、下井、放炮、动火、临时用电用水用气、受限空间(有限空间)、高空、吊装等特殊作业进行现场监督,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负责生产区危险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组织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检查演练情况。
14.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负责组织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15.牵头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1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五、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9 条)
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设备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督促制度的宣贯落实。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及二级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6.对本部门下矿、下井、放炮、动火、临时用电用水用气、受限空间(有限空间)、高空、吊装等特殊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7.按职责权限拟订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六、车间(区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 条)
车间(区队)主要负责人是车间(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 任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