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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3-11-20 | 282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标题: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阳政办函〔2023〕19号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阳政办函〔2023〕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主体

(一)突发事件发生地企业或单位是信息报送的第一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地企业或单位在发现险情后要第一时间向乡(镇)报告。驻阳城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国企、省企、市企要积极配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上级总公司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二)突发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是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属地分级报告,乡(镇)政府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范围

(一)自然灾害类: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类: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煤矿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电网停电、通讯网络安全、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涉枪涉爆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粮食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考试安全事件、涉及学校学生安全事件等;

(五)其他紧急情况:包括赴省进京群体性聚集上访,聚众堵塞交通枢纽或干线、占据公共场所,围堵冲击党政军警机关等要害部门,聚众滋事、骚乱、哄抢公共财物,参与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斗殴,造成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困难或瘫痪,网络(媒体)热议、影响范围广泛、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其他事件等情况;

(六)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包括公开鼓动、号召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公开煽动、组织、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信息,公开侮辱、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信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宗教政策可能引发社会冲突的信息,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策划实施恐怖活动和暴力犯罪的信息,其他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需要紧急处置的信息等。

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

(一)报送的程序。各乡(镇)、县直部门应首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驻县企业、金融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应同时报告属地党委和政府;中央、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确定的信息直报点上报突发事件,应同时报告县委、县政府。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可越级首先报告县委、县政府,同时报告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县委、县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同时要报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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