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晋城市应急资源调查指南》《晋城市
应急能力评估指南》的通知
晋市应急总指办[2020]13号
市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中央及省属驻市企业、各重点企业和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晋城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总指办〔2020〕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关于“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的要求,突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晋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指南》、《晋城市应急资源调查指南》、《晋城市应急能力评估指南》(见附件),现全文印发给你们,以供你们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参考,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评估(调查)工作应建立在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采用切实可行的评估(调查)方法,得出评估(调查)结果,并提出预案编制单位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能力提升工作建议,最后形成评估(调查)工作报告。评估(调查)文字宜简洁准确,描述清晰,附必要的图表或照片。
二、主要内容
不同行业不同单位评估(调查)工作内容有不同的侧重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或增减。
三、评审与发布
各部门各单位应对评估(调查)工作过程及评估(调查)报告进行评审。评估(调查)报告评审合格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四、持续改进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及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应将评估(调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风险评估及防控工作,全面构建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实施、全员参与的风险动态持续改进工作机制,根据评估(调查)结果,对工作流程、规章制度、风险评估、分级管控等各环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安全风险评估及防控工作机制持续有效运行。
[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晋城市应急预案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总指办[2020]12号)
2024-07-02
[文件] 《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2号
2024-07-02
2024-02-29
2024-02-29
[应急救援] 关于印发《安徽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通知
2024-02-20
2024-02-18
2024-02-18
2024-02-18
2024-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