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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3-11-20 | 282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标题: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阳政办函〔2023〕19号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二)报送的时限。一般等级的突发事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须在事发后1小时以内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较大以上或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须在事发后30分钟以内向县委、县政府电话报告有关情况,1小时以内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简要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乡(镇)政府必须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电话直报简要情况,随即书面报告具体详情,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发后30分钟。县委县政府要求核实的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首报、续报、终报。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实,必须实事求是、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精准、有始有终。

(一)首报要素包括: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涉险人数、遇难人数、受伤人数、被困人数、失联人数、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信息来源、报告单位、报告人等。

(二)续报要素包括:事态及处置的最新进展、事件衍生的最新情况,请求上级党委、政府协助解决的事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每4小时续报1次,特殊情况每2小时续报1次;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立即续报。

(三)终报要素包括:事件处置结果、社会维稳、善后安置、恢复重建、对整个事件的调查评估等。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审核把关,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信息报告审核把关,重点把好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数字客观真实、表达层次清晰、文字简洁精练,切实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二)理顺工作机制,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行业领域的重点部门要制定工作细则和制度,进一步优化信息报送程序,理顺中间环节,实现信息快速上报和共享。努力适应新挑战新要求,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切实提升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的能力。要充分依托新技术、新手段,注重从互联网、新媒体获取有关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的信息,加强对各种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敏感性信息,对重要情况及时核实,并视情报告。

(三)压实报送责任,严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压实信息报送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值班调度人员为上报信息责任人。对在信息报送工作中推诿扯皮,阻挠、干预报送工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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