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安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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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报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外包作业应在开工前,将外包作业基本情况和外包单位的具体情况(单位名称、企业资质、施工人数,施工人员的资质等)以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等上报报备。重大检维修作业各相关企业需在作业前将检维修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场所及检维修方案等上报报备。
3.强化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一旦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按照相关程序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启动相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因事故迟报、漏报、瞒报及救援处置不力造成后果,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4.强化安全检查和执纪问责。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将企业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和外包工程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在特殊时段、重点敏感时期和特定季节要将涉及重大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和外包工程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对因不落实规定或隐患整改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一律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一律予以上限处罚,涉及承包商的,将其列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清退出县内外包施工队伍,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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