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标准化
实现安全生产是目标,要从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入手,把安全管理强化到现场,渗透到过程,落实到细处,以现场标准化验证安全工作管理到位、全面落实,这是落实安全工作的检验。
1、实施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晋应急发〔2020〕176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89号)。
2、具体做法
局各行业股室要按照各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动态工作检查要求,编制《泽州县应急管理局××行业企业现场标准化检查清单》和动态工作检查清单,明确检查类别、检查分类、检查细则、 股室检查内容、配合股室检查内容、专家检查内容、检查人员。企业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三、方法步骤
“三步走”安全管理模式的实施,坚持县局、镇应急管理中心、行业企业同步推进。
县局先行。2022年4月20日前,局各行业股室要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完善各行业的“制度规范检查清单、体系运行检查清单、现场标准化检查清单”三份清单(试行)。
企业同步。2022年4月20日前,各企业要完成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的方案制定、宣传动员,于4月30日前推行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于4月25前报对应行业股室。
乡镇参照。2022年5月1日起,各镇应急管理中心要参照县局制定的行业“三步走”安全管理检查模板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已列入县局年度重点工作,各乡镇、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