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健
   
名称描述内容
联系电话:0356-8980908
首页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县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2-08-10 | 31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应急2022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在全县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

 

各镇应急管理中心、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和《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员履职狠抓落实工作清单化、制度化、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十抓安全”总体要求,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为指导,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抓手,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实现零事故为目标,结合近三年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探索实践,总结提炼出“制度规范、体系运行、现场标准化”三步走安全管理模式,通过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巩固安全基础,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三步走”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要依法依规开展,建章立制是基础,管理运行是保障,现场标准化是验证,通过“制度规范、体系运行、现场标准化”三步走的安全管理模式,让安全管理流程化、模版化、清单化,让企业清楚“什么是违法、违了什么法、如何不违法”,着力破解长期困扰安全工作的“两张皮”“两本账”顽疾。

(一)制度规范

制度是安全的保证,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源头。以制度规范明确安全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这是落实安全工作的基础。

1、实施依据

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2015年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36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16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

2、具体做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许可、部门行业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生产管理方面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还包括县应急局提出的一企一策、“五个一”管理、三查一整、述职述安、安全承诺等。

局各行业股室要按照上述要求收集整理编制《泽州县应急管理局××行业制度规范检查清单》,明确检查类别、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股室、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检查人员。企业要对照上述要求,对各自建立的制度进行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建立台账,并按规定定期对制度进行符合性审查。

(二)体系运行

体系运行是安全工作的关键,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体系不运行,一切等于零。以体系运行落实安全工作谁来管、管什么,这是落实安全工作的保障。

1、实施依据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5号)文件中的两个专题方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2、具体做法

建立运行“四个体系”。一是建立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二是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是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包括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四是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严格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局各行业股室要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泽州县应急管理局××行业运行体系检查清单》,明确体系类别、项目内容、企业上报清单、上报清单依据、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检查股室、检查人员。企业要按照建立“四个体系”的规定与自己的管理体系再对照、再检视,让体系中的“人、事、环节、制度”均衡运行、良性循环、持续提升。

(三)现场标准化

实现安全生产是目标,要从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入手,把安全管理强化到现场,渗透到过程,落实到细处,以现场标准化验证安全工作管理到位、全面落实,这是落实安全工作的检验。

1、实施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晋应急发〔2020〕176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89号)。

2、具体做法

局各行业股室要按照各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动态工作检查要求,编制《泽州县应急管理局××行业企业现场标准化检查清单》和动态工作检查清单,明确检查类别、检查分类、检查细则、 股室检查内容、配合股室检查内容、专家检查内容、检查人员。企业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三、方法步骤

“三步走”安全管理模式的实施,坚持县局、镇应急管理中心、行业企业同步推进。

县局先行。2022年4月20日前,局各行业股室要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完善各行业的“制度规范检查清单、体系运行检查清单、现场标准化检查清单”三份清单(试行)。

企业同步。2022年4月20日前,各企业要完成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的方案制定、宣传动员,于4月30日前推行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于4月25前报对应行业股室。

乡镇参照。2022年5月1日起,各镇应急管理中心要参照县局制定的行业“三步走”安全管理检查模板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实施“三步走”安全管理已列入县局年度重点工作,各乡镇、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局各行业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股室负责人任副组长,股室人员全部参与的领导组,收集、整理、讨论、编制三份检查清单(试行)。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组,具体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全过程参与“三步走”安全管理推行工作。

(二)示范引领,督导推进。各行业可结合行业企业特点,分类选择综合基础较好的企业,优先开展推广实施。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可以选择在车间、工序(工段)、岗位率先开展示范创建,然后在公司(厂、矿)全面推广实施。行业股室要定期对行业企业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指导,及时对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行政综合执法队要将“三步走”安全管理开展情况纳入执法检查范围,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动态调整,总结提升。对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上级规定发生变化的,行业股室要及时对清单动态修改、补充完善,同时提醒企业同步修正变更。行业股室、企业要总结“三步走”安全管理的特色做法、特色经验,利用安全例会或召开现场会的方式进行推广交流,做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让“三步走”安全管理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