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各级要认真总结“体检”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症结,系统梳理全省铸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易反复出现的隐患和问题,研究提出提高企业自主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办法措施。
请各市分别于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安全“体检”工作总结报送省冶金工贸安全监管处。
联 系 人:秦胜利
联系电话:0351—6819753
电子邮箱:sxajsc@163.com
附件:1.全省铸造企业安全“体检”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黑色铸造企业安全“体检”表.docx
附件:3.有色铸造企业安全“体检”表.docx
附件:4.冶金工贸行业铸造企业安全“体检”报告.docx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8号
2025-05-20
[交通运输]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2号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第3号
[交通运输]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17号令)2023年修正
[交通运输]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3〕4号
[交通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版
[文件公开]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市安委发〔2
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