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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来源: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1-11-08 | 3708 次浏览 | 分享到:

安全生产领导组应组织落实每月一次的专业联检,对查出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限期落实。

3、专业性检查

对政府部门执法检查和上级组织的现场专业安全检查,厂内各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对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应主动回应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4、厂级综合检查、重大活动及季节性检查

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结合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特点,由厂内组织开展的厂范围内阶段性的针对安全隐患的综合排查治理。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以上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   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部门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季节性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根据本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每年三月份组织实施,结合供电系统春检,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跑冒滴漏、防建构筑物受损为重点内容。

夏季安全大检查:每年五一节前组织,以落实防暑降温、防洪防汛措施为重点内容。

秋季安全大检查:每年国庆节前组织,以检查防火、安全防护和防冻保温设施为重点内容。

冬季安全大检查:每年入冬前(11.15日以前)组织,以检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内容。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生产设备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证生产安全、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各部门除应积极参加厂内组织的以上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外,厂内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全面开展安全活动,由专业科室组织每月至少4次进行联合检查,各车间应积极落实每周由车间自行组织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参加并将车间开展活动和检查结果上报安环科,内容主要包括开展活动过程中的经验教育和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采取改进措施的效果评价。

7、不定期检查

7.1主要指厂内新、改、扩建项目和其它外包施工项目,在现场安装施工和试运投产、验收、交工过程中,由安环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检查内容应包括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施工方案、安全环保预案、安全防护器材现场配置、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施工人员持证情况、现场作业情况等是否落实。

7.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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