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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来源: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1-11-08 | 371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厂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隐患的预防、排查及监督管理,杜绝各类可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组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推行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并落实“一岗一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式管理,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1、厂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厂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厂安全生产领导组、厂内领导报告。

4、安环科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5、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四、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坚持到生产一线工作现场,采取厂内领导、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三位一体,定时定点到岗巡回检查的方式,实现对安全隐患信息及时沟通、及时处置。各部门应针对各自岗位的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现场巡回检查实施方案,要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分工,编制巡检线路图,规定具体巡检频率、巡检内容、检查标准、规定信息沟通,隐患排除途径及监督考核办法,做到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2、日常性检查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生产一线班组长和岗位操作工应执行生产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负责本班岗位巡检,对各类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厂内值班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完成各自专业巡检规定的检查、监督、组织、协调职能,主动安排将当日当班发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得到妥善处置。

安环科应组织落实每周一次的专业联检,对查出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限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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