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厂内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安全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厂内领导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人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5、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6、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厂内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七、更新
当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上级要求发生变化时,厂内相关部门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报批,并将新获取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