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健
   
名称描述内容
联系电话:0356-8980908
首页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1-11-08 | 284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目的

为加强厂内安全档案管理,实现安全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厂内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有关规定,结合厂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各类安全文件和各类安全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职责

1、安环科厂内安全文件和安全记录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件和安全档案资料的发布和归档事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类档案。

2、各部门负责人和各车间主任负责将职责范围内填写、查阅、保管的记录和资料按规定移交安环科立卷归档。

四、归档范围

1、下列文件资料需归档管理:

1)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

2)报上级部门文件;

3)厂内下发的文件。

2、下列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需归档管理:

1)营业执照、许可证等重要证书;

2)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汇编资料;

3)安全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等;

4)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包括:员工、相关方的教育培训记录、考核记录、证件信息等;

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记录;

6)隐患排查档案资料;

7)危险源档案资料;

8)相关方档案资料,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

9)“三同时”档案资料;

10)职业卫生检测、职工健康体检档案资料;

11)应急预案档案资料;

12)技术图纸等资料;

13)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归档的其他资料。

五、归档要求

1、立卷归档要求

1)各部门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

2)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3)各部门向安环科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4)归档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5)为便于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安环科应分类别建立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并保持其有效性。

2、保管期限

各类文件、资料、档案等至少应保存2年以上,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3、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安环科对所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或已失效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4、保管形式

安环科应设置安全生产档案专柜、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

六、借阅管理

1、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安全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到安环科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