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的通知 交运规〔2024〕8号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细则。
第二十二条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的通知》(交运规〔2019〕6号)同时废止。
附表1
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照 片 |
学历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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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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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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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从业领域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 机动车维修经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
材料清单 |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职合同或任职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
承 诺 | 本人承诺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日期: |
工作单位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