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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8号
来源:交通运输部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5-05-20 | 5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的通知 交运规〔2024〕8号

6个月内参加安全考核,并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内考核合格。

在道路运输领域有效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向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报备后,视同安全考核合格,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录入安全考核管理系统(http://dlaqgl.jtzyzg.org.cn)。

第八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内容包括: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应急处置与救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务等。

第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应当采用计算机或纸质试卷闭卷考核方式,鼓励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考核题型为客观题,得分率不低于80%即为考核合格。

第十条  考核题目包括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其中,公共部分试题从题库中公共部分随机抽取;专业部分试题按照参加考核人员所选择的业务领域,从题库中相应业务领域随机抽取。   

道路运输企业含多个业务领域的,可在同场次考核中加试或另行安排场次加试相应业务领域专业试题。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业务领域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其中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考核的,视同通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考核。

同一人担任两家及以上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同业务类型只需考核一次。

第十一条  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开展安全考核工作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登录安全考核管理系统,录入考核申请资料,注册通过后按照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安全考核工作。考核未通过可申请再次考核,考核时间应间隔10日以上。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考核申请资料的真实性由本人及其所属道路运输企业负责。

第十二条 采取纸质试卷形式开展安全考核工作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所属企业提交考核申请表(具体式样见附表1),按照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的要求完成安全考核工作。

安全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当将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安全考核管理系统。

第十三条 安全考核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考核安排,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后提前向社会公开发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批次。

道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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