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4〕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8日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