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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委外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应急〔2020〕84号
来源: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3-01-31 | 3397 次浏览 | 分享到:
外包项目,必须履行“五必须五到位”。五必须:1、必须规范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必须明确外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3、必须加强承包单位安全条件审查。4、必须强化外包单位安全生产考核。5、必须构建应急救援保障联动机制。五到位:1、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到位。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到位。3、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到位。4、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5、应急救援响应演练到位。

关于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委外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针对企业委外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清、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办〔2019〕141号),深入推进全市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委外作业中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委外作业事故,现对我市工贸企业委外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委外作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工贸企业委外作业现象越来越普遍,外包项目事故呈多发态势。从2017年—2019年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来看,委外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占比超过20%。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不清、以包代管、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是主要原因。各地要高度重视工贸企业委外作业安全工作,全面梳理分析事故原因,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委外作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行为,努力防止和减少此类事故,促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切实履行委外作业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对于委托个人以及无资质单位的,发包单位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委托有资质单位的,发包单位负安全监管责任,承包单位负现场管理责任。发包、承包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共同提升委外作业安全监管,具体做到5“必须”和5个“到位”。

(一)发包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1.必须规范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和施工条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违约责任、其它要求及责任等内容。双方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外包项目未明确各自安全职责的,由发包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2.必须明确外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监管。对同一作业区内多家承包单位作业的,发包单位明确各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对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或存在危险作业的外包项目,发包单位应安排专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技改外包项目,发包单位应成立发包单位厂级领导牵头、承包单位参与的专门班子,落实全过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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