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项目,必须履行“五必须五到位”。五必须:1、必须规范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必须明确外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3、必须加强承包单位安全条件审查。4、必须强化外包单位安全生产考核。5、必须构建应急救援保障联动机制。五到位:1、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到位。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到位。3、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到位。4、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5、应急救援响应演练到位。
3.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到位。作业前,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外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研判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明确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确定施工过程中的禁止和许可事项。技术交底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安全作业条件不达标、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未进行安全交底的,严禁组织作业。承包单位应针对作业现场特点、主要危险、应急处理措施和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作业。
4.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承包单位应制定作业方案,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定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承包单位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或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发包单位的许可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明确现场监护人员。无作业许可或许可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或进行危险作业。作业过程中,承包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发包单位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5.应急救援响应演练到位。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发包单位要求,编制专项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外包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承包单位负责人报告,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发包单位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三、切实加强工贸企业委外作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各地要加强企业委外作业的安全监督,对于外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突出3个“同时”,即:日常检查同时开展、违法行为同时处罚、事故责任同时追究,具体做到3个“强化”。
1、强化委外作业信息报告制度。各地要指导企业排查汇总制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等发包清单以及本企业承包单位基本信息清单(简称“两清单”),督促企业及时将“两清单”向当地乡镇(街道、园区)安监站(所)进行报告,并定期更新。各地要将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纳入到日常监督工作中来。
2、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各地要加强对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施工许可证报建情况、安全管理协议签订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危险作业审批情况、作业交底情况、现场监护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等。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大对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委外作业作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列入对各地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