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否决条件
冶金工贸企业复产前安全检查实行否决制,凡是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律不予通过复产前的安全检查:
1、未制定停产停建及节后复产复建验收工作方案的;
2、未签订《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的;
3、“三年专项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战役”及其他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未整改到位的;
4、未参加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法人素质提升培训和未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工作的;
5、未进行复产复工隐患排查安全确认的;
6、“三岗”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7、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
8、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复产复工全员培训合格(可自主培训)的;
9、企业用于储存固体物料的钢结构筒形仓(斗、塔)未按规定使用、维护、管理的;
10、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的重大隐患的。
四、工作要求
1、成立领导机构。各镇应急管理中心、各企业要精心组织,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春节停产停工及节后复产前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所属冶金工贸企业复产前安全检查工作。
2、实行报告制度。各镇应急管理中心要督促企业填写《泽州县冶金工贸企业停产停工动态报告表》,并汇总名单上报县局;对于镇应急管理中心开展的复产前安全检查工作的,要及时书面上报县局。
3、加大处罚力度。各镇应急管理中心、县局各职能股室要加大督查夜查力度,未经复产前安全检查合格的,严禁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罚款处理,存在重大隐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采取断电措施。
4、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在复产前检查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产复建后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严明工作纪律。各部门、各镇参与复产前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产前安全检查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确保复产前安全检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圆满完成复产前安全检查任务。
县局复产前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356—2066363。
附件:
1、《泽州县冶金工贸企业停产停工动态报告表》
2、《泽州县冶金工贸复产前安全检查组及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3、《泽州县冶金工贸企业复产前安全检查表》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