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实处着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国家“1+2+9”方案,即1个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将特种设备、冶金制造两个行业领域纳入行动计划,形成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11个专项方案。在我省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安排部署的380项任务细化实化为578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截至2022年11月底,专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
四、坚持责任上肩,扣紧压实责任链条。省委印发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工作意见,强调扎实推进三年行动。将省政府安委会调整为省安委会,增加了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县安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双主任。在省安委会下设矿山等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省政府坚持每年以1号文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每年制定省长、副省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在全国率先出台“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39个省级监管部门职责、11个部门的支撑保障责任。在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出台《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政府规章,督促4.5万余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履职尽责承诺书,健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五、坚持严字当头,强化作风狠抓落实。在巩固提升阶段,省安委办派出6个由厅级干部带队,重点时段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纪委监委派员参加的省级联合督导巡查组,对11个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持续进行督导巡查,做到市、县(市、区)全覆盖。省直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三年行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委办及时向各市委、市政府发出提醒函、督办函,针对较大事故相对集中多发、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反弹等被动局面,省政府及时组织召开全省警示约谈视频会议。省纪委监委联合应急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矿山企业瞒报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倒查责任、严肃问责,高压震慑瞒报事故行为。
六、坚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重典治乱。为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安委办会同省纪委监委、组织、政法等部门,在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行动;推动尾矿库、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建立了“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的“12341”工作保障机制。巩固提升阶段以来,聚焦“整改治理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等“八个一批”,派出检查组23万组次,检查企业79万家次,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1300项;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7万余项;责令限期整改6.9万家,停产整顿4237家,吊销证照1175家;关闭取缔企业3606家;曝光违法企业5746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1380人,精准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1200余项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
[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晋城市应急预案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总指办[2020]12号)
2024-07-02
[文件] 《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2号
2024-07-02
2024-02-29
2024-02-29
[应急救援] 关于印发《安徽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通知
2024-02-20
2024-02-18
2024-02-18
2024-02-18
2024-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