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开展瓶装燃气标准化建设。为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我省制定了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方案。计划用1—2年的时间,全省每个设区的市建设1—3个具有一定规模液化石油气储存能力和全自动功能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站,建设具备政府监督管理、企业运营服务、用户网上交易、应急管控等功能的全省液化石油气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可追溯动态监管目标。
以上五方面是我们三年来所做的工作。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持续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谢谢!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山西是煤炭大省,煤矿安全是山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请问,作为重点行业领域,山西煤矿三年专项整治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 王启瑞:
谢谢你的提问。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坚持“两个根本”,聚焦制度完善、秩序规范、模式创新、装备投入等方面持续发力,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概括起来讲,做到了“一个夯实、两个完善、三个提升、四个强化”。
一个夯实是:进一步夯实各方责任。构建起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全员安全“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织密织牢安全责任网络。
两个完善是:
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发布实施《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智能化露天煤矿建设规范》《煤矿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地面抽采安全规范》等三项地方标准。创新出台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加强煤矿安全生产18条特别规定、煤矿矿长考核记分办法等制度规定。
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出台《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全省890座煤矿均有一个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按照安全保障能力划分为ABCD四类,实行差异化精准监管。创新出台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实行“两人一矿、一月不少于两次”常态化监管,并运用监管专员APP实施远程监管,提高了安全监管效能。
三个提升是:
进一步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强化源头管控,大力实施风险超前辨识评估,落实防控措施,建立煤矿双重预防监管监察信息平台、事故风险分析平台、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监测“三大系统”数据的动态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