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应急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参与程度有待提高。
抗灾设防水平有待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与实施国家重大战略还不协调不配套。交通、水利、农业、通信、电力等领域部分基础设施设防水平低,城乡老旧危房抗震能力差,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存在短板,部分中小河流防洪标准偏低,病险水库隐患突出,蓄滞洪区和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滞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不足,“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
救援救灾能力有待强化。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监测网络不健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执行全灾种应急任务中,面临航空救援等专业化力量紧缺、现代化救援装备配备不足等难题。地震灾害救援、抗洪抢险以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力量布局不够均衡。应急物资种类、储备、布局等与应对巨灾峰值需求存在差距。新科技、新技术应用不充分,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有待提高,灾害综合性实验室、试验场等科研平台建设不足。
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有待增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缺少系统培训,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尚未牢固树立。公众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技能低,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氛围不够浓厚。社会应急力量快速发展需进一步加强规范引导。灾害保险机制尚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
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了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重大契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题,加快补齐短板不足,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协调,构建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树牢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凝聚力量、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