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特殊作业管理,完善工作台账记录,构建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七、评估意见
从4.17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巴公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了《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4.1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批复》(泽政法【2019】45号)和《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4.1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要求。
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要针对此次评估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
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4.17”事故
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