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鲁应急发〔2019〕38号)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评估工作,抓好抓实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全面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
二、评估范围
全省有机硅和氟化工、氯乙酸、复合肥、甲醛、甲醇、空气分离、硝酸(硝铵)、塑料助剂、橡胶助剂等10个行业化工企业;省级标杆企业双体系评估工作“回头看”和市级标杆企业双体系评估抽查;化工企业双体系评估工作第三方审核。
三、评估方式及内容
省应急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评估,各市及相关企业不承担任何费用,省应急厅对评估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确保评估质量。
依据刚刚修订的《山东省化工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标准(修订版)》(附件1),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组织机构建设、体系文件编制、全员培训、风险点排查确定、危险源辨识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及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及治理、信息系统应用、体系运行与考核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估,突出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现状及考核情况。省级、市级标杆企业“回头看”重点核实标杆企业双体系实际运行质量;化工企业双体系评估工作第三方审核重点核实技术服务机构评估工作质量,涵盖抽查机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
四、评估安排
(一)分行业企业双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评估(2019年9月至11月底)
1、13家有机硅企业和28家氟化工企业由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评估;
2、7家氯乙酸企业由淄博成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评估;
3、21家复合肥企业由山东金正大复合肥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评估;
4、63家甲醛企业由临沂市泰尔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估;
5、27家甲醇企业由山东冗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评估;
6、90家空气分离企业由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和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负责评估;
7、14家硝酸(硝铵)企业和10家其他助剂企业由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负责评估;
8、19家塑料助剂企业和25家橡胶助剂企业由山东鸿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评估;
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