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级标杆企业双体系评估“回头看”(2019年9月至11月底)
企业名单及分组安排详见附件3,由山东省化工研究院、济南艾可斯博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和济南实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负责评估。
(三)市级标杆企业双体系评估抽查(2019年9月至11月底)
企业名单及抽查安排详见附件4,从全省235家市级标杆企业名单中按比例抽取99家进行评估,由山东知本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鲁轻安全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和日照安科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负责评估。
(四)化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评估工作第三方审核(2019年11月至12月中旬)
待各行业评估基本完成后,兼顾行业比例从所有企业名单中抽取92家,由山东省化工研究院和济南实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负责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评估工作开展前,各专业服务机构应编制评估工作计划,提前与各市进行衔接,明确评估对象、工作行程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评估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移交当地应急部门,由属地应急局负责督促办理,存在涉及双重预防体系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未通过评估的,要督促企业组织力量积极进行整改,限期1个月出具整改报告报第三方服务机构复核。
(三)每家企业评估工作结束后,编制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及考核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建议),留存相关资料,建立评估工作档案,形成“一企一册”。
(四)全部评估工作结束后,汇总编制行业评估报告,系统梳理并深入分析行业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为各级应急部门开展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 1.山东省化工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标准(修订版)
2.分行业企业名单
3.省级标杆企业名单
4.市级标杆企业名单
5.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估工作联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