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厂内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组每年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各部门车间每日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的行为进行考核。对及时发现隐患,并能处置于安全状态,避免事故发生的行为进行奖励。
四、内容
1、奖励的范围
(1)企业各部门车间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2)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4)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5)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7)部门车间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奖励办法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3、惩罚办法
(1)各部门车间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由厂安全生产领导组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厂内《奖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
(2)日常三违行为,由检查部门按照厂内《奖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并上报安环科留档。
附: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1、奖励:
对厂内做出贡献,积极应急处置者,安全管理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由安全生产领导组协商奖励金额。
惩罚:
(1)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规定,每次罚款5元,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3次违规,处罚加倍。
(2)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每人每次罚款20元。3次违规,处罚加倍。
(3)违反劳动纪律,每次罚款5元。3次违规,处罚加倍。
(4)造成轻微事故或财产损失者,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主管处罚50元。
(5)造成重伤及重大设备损失,由事故调查组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