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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设备防爆、防金属液泄漏制度
来源: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1-11-08 | 126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目的

为了加强铸造设备防爆、防金属液泄漏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铸造设备防爆、防金属液泄漏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安环科负责制定和修订铸造设备防爆、防金属液泄漏工作的管理。

2、生产车间负责铸造设备防爆、防金属液泄漏制度的执行,培训各类人员。

四、内容

1、应对熔炼所需材料进行分类分级分开存放,不得混杂,并仔细检查炉料,严防混入易燃、易爆和影响质量的杂物,严禁加入潮湿的物料,防止爆炸。

2、在进行高温熔融金属冶炼、保温、运输、运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其影响区域不得有非生产性积水。

3、应当采取防雨措施和有效的排水设施,防止积水。

4、对铸造熔炼等设备,应当设置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储存的设施,并在设备周围设置拦挡围堰,防止熔融金属外流。

5、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震、防腐蚀、隔热等防护措施,对承受重荷载、荷载发生变化或者受高温熔融金属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定期对建(构)筑物结构进行安全检查。

6、配制合格的修炉材料,按照工艺要求,铸造设备要烤红烤透,保证修复质量。

7、在开炉时,按照熔炼工艺规程进行操作,听从工艺人员的指导,保证熔炼顺利完成。

8、铸件清整过程中,应遵守采取正确的清理方法,使其达到验收要求,严禁随意敲打损坏铸件,防止砸伤。

9、应监督车间员工正确穿戴劳保,安全生产,坚决制止违章行为,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上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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