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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1-11-08 | 4132 次浏览 | 分享到:

7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瞭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部门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4)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5)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8、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规定:

1)A类交叉作业中,上部施工部门为责任方,其施工人员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人员的安全,下部施工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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