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对本厂内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3、制订完善、实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开展厂内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5、负责组织安全事故的指挥协调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包括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督促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并落实。
6、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各级政府组织的各项专项督查。
7、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8、督促、检查领导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9、拟订厂内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10、完成安全生产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①、安全生产领导组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②、安全生产领导组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标准化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管理厂内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3、适时组织召开各项安全会议;
4、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5、组织安全奖惩的实施,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奖优罚劣;
6、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③、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全面负责自己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3、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4、参加厂内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治理,纠正、查处和制止“三违”行为。
5、各成员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规定安全职责责任范围和奖惩标准进行考核。
6、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