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健
   
名称描述内容
联系电话:0356-8980908
首页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应急管理部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4-01-08 | 1721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应急部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相关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更好地发挥《办法》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作用,现对《办法》条款进行解释说明。

多种灾害并存矿井,从高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解读】

本条是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关于计提基础。煤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与开采方式、矿井设计能力和原煤实际产量都有一定关系,有些费用受开采方式影响,有些费用受设计能力制约,有些费用又随实际产量的变化而变化,难以确定各项因素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影响程度。从实际投入看,安全生产费用受实际产量影响最大,因此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按原煤实际产量提取。原煤实际产量包括:生产矿井的生产煤量和工程煤量,不包括洗选煤和外购原煤。

关于按灾害程度分类。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与矿井灾害程度有着直接关系,且地下矿山安全风险远高于露天矿山,矿井灾害程度越重,其安全生产投入越大。因此,在提取标准上按照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容易自燃煤层和水害隐患严重矿井、其他井工矿、露天矿分类确定提取标准。

关于修订内容。考虑到近几年我国部分地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水害隐患严重矿井安全生产投入状况,同时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分布广,自然发火严重影响煤矿安全生产,且随着工作面向深部延伸,受断层、水、火、瓦斯威胁更大,安全生产投入逐年增加,原办法提取标准已无法满足实际的安全生产投入需要。本次修订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至吨煤50元,明确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提取标准为吨煤30元。对于多种灾害并存矿井,如煤矿既是冲击地压矿井,又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办法规定从高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即按照吨煤50元提取。

此外,办法更新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增加了冲击地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对应类型划分依据,即“矿井冲击地压判定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和《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安监技装〔2018〕8号)的规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和《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的规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划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和《煤矿防灭火细则》(矿安〔2021〕156号)的规定。

第八条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等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以及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
×